2023年3月20日,受霍尔果斯南部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,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《霍尔果斯市工业园区总体规划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。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,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,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等法律、法规及相关规定,现对该规划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,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。公示材料如下:
(一)规划概要
(1)规划名称:霍尔果斯市工业园区总体规划
(2)规划范围:本次规划北至环南路,东至六十三团一库,南至定远路,西至燃气首站,规划范围用地面积10.85平方公里。
(3)规划期限
本次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为2023—2035年,其中:近期为2023—2028年,远期为2028—2035年。
(4)发展定位:“一带一路”亚欧大陆桥上重要节点, “乐天使—霍经济圈”内创新发展示范区,霍尔果斯市转型升级、跨越式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,以进出口产品加工为主的外向型产业基地,以国际合作、区域协调、产城融合发展的南部工业新城。
(二)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单位名称:霍尔果斯南部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
联系人:张建
联系电话:13369999444
(三)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单位名称: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徐工
单位联系方式:0991-6660159
(四)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公众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地址: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(五)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的,可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。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(单位或住址、文化程度、职业、联系方式等),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。
霍尔果斯南部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
2023年3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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